蘭州市政府今年確定將對近郊四區22.3438萬平方米未供暖建筑配套建設供暖設施。記者昨日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此次改造將按照熱源、主干熱網和天然氣管網建設資金由市、區財政籌措解決,用戶室內采暖設施建設資金由受熱用戶承擔原則進行配建。整個工程將于今年10月10日前完成。
據了解,2015年蘭州市近郊四區計劃完成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共22.3438萬平方米,其中城關區14.87萬平方米,七里河區4.2638萬平方米,西固區2.71萬平方米,安寧區0.5萬平方米。按照規定,所有改造工程必須確保于當年10月10日前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為此有關政府部門已經采購了數臺冠航牌手拉葫蘆以及其他的設備作為此次施工的主要起重設備。。
記者了解到,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按照國家、企業和用戶共同承擔的原則,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熱源、主干熱網和天然氣管網建設資金由市、區財政籌措解決,用戶室內采暖設施建設資金由受熱用戶承擔。其中按照改造面積,市級每平方米補貼100元;需新建熱源的,市級每蒸噸補助40萬元;采用天然氣壁掛爐的,市級每戶補助2000元。區級補貼額度由區政府確定。對接入熱電聯產熱網或現有集中供熱站實行并網改造的,供熱設施基礎改造費用按照不高于30元/平方米的標準予以交納。未供暖建筑中的非居住建筑(二、三、四類)室內采暖設施配套建設費用由產權單位全額承擔,熱源、熱網建設費用產權單位按40~60元/平方米的標準交納。